大纲
该建筑是武毅公朴毅长的四子朴璿于1620年建造的家屋。建筑当时形成“口”字形99间规模,但后因两次火灾均被烧毁,剩下的建筑包括1690年建造的正寝在内,1700年建造的33间住宅,家庙6间,景濂亭、日省斋等42间。
建筑物布局,以正寝为中心,前面左侧设外厢房,砌筑围墙,分隔空间,厢房后面布置了祠堂。走进建筑的前院,以正面的正寝为中心,前面右侧设外院,砌筑土墙,分隔空间的厢房部分和外院后面组成筑台后立三门,设祠堂,整体上分隔成三个领域。在厢房大厅墙上保存着朝鲜时代以天下鬼笔而著称的朴春秀的武夷九曲诗。
与丑山面7号国道相邻,以道谷里北边的野山为背景,坐东朝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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